不同用途的房產公證,收取的費用是不同的:
1、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、轉讓,房屋轉讓、買賣及股權轉讓: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,收取比例為0.3%,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,按200元收取,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,收取0.25%,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, 收取0.2%,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15%,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 1%,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,收取0.05%,100000001元以上部分,收取0. 01%。
2、證明用于職工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:每件收費100元。
3、證明用于組合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:每件收費150元。
4、證明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家庭財產分割協議、遺產分割協議、 婚前財產約定、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等:每件收費400元。
5、證明房屋動遷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:每件收費400元。
6、證明財產繼承,贈與和遺贈,如繼承權公證、用于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、贈與合同公證、受贈或受退贈書公證等:按受益額的2%收取,低收取200元。